关于调整我中心监督委员会机构、人员及工作职能通知
各支部、各科室:
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、师德师风建设,提升政风和行风建设水平,提升教科研工作绩效,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,决定调整我中心监督委员会机构、人员及工作职能,现通知如下:
一、监督委员会成员
监督委员会主任:顾志刚
监督委员会成员:冯卫东、吕亚梅、钱建国、徐卫华、王建琴
二、机构设置
1.民主理财小组
组长:王广辉
成员:徐卫华、袁亚良、丁锦华
2.党务政务公开小组
组长:陈 杰
成员:钱明明、陈松泉、吕亚梅、王爱华
3.纪检监察小组
组长:钱建国
成员:秦兴林、王建琴、陈晓凤
4.行风建设监察小组
组长:顾志刚
成员:冯卫东、王广辉、钱建国、钱明明
三、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
1.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根据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要求,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活动。
2.认真学习宣传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的相关规定,积极参与组织“510思廉日”、“算好廉政账”主题教育月活动,在履行职责时当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员。
3.监督委员会主任应协助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好政风行风建设,参与本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、违反财务管理规定、违反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、领导干部不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的自查自纠,组织开展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述法活动,当好各项活动的指导员。
4.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单位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的讨论,对人事任免、评先评优、考核奖惩等事项,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,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,组织对单位相关岗位的监督检查,当好“一把手”的助理员。
5.组织开展本单位廉政监察、效能监察活动,确保单位全体工作人员“在岗、在行、在状态”,政令畅通、令行禁止,当好廉政建设、作风建设的监督员。
6.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开展财务监督活动,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把关,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财务活动的审计工作,促进各项财务管理符合财务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,当好财务管理的协理员。
7.参加信访接待处理工作,按时做好上级交办信访件的协助调查处理工作,及时发现和妥善化解信访苗头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积极调解矛盾纠纷,搞好内部团结,努力维护稳定,当好协调关系平衡的调解员。
8.建立并及时记录监督委员会工作台帐,认真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上报和归档工作;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,搞好上传下达,当好信息员。
9.按照“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”的方针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纪政纪宣传教育活动,促进教职工遵纪守法,廉洁从教;注意身体力行,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,当好行风作风建设的示范员。
10.完成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单位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望各支部、各科室接通知后,认真学习领会,积极配合单位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。
中共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总支部委员会
2015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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